现在小区在建成后,开发商都会安排一个物业公司入驻帮业主管理小区,按理来说物业就是一个管家的角色,但是在近几年,物业反成了大爷,除了收物业费和涨价勤快外,其它的事情都不上心,如果碰上这种物业的话,业主是有权利成立业委会更换物业的,但是在现实当中,想要赶走物业可真没那么容易,在北京的这个小区都投票通过了,物业还赖着两年不走,我们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?
位于东城区的阳光都市小区是在2001年到2002年开始交房,总共是4栋楼,业主入住小区时,管理小区的物业叫戴德梁行,业主对于这个物业很满意,但是在2003年时,戴德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就撤离小区了,这时换了一家叫做德佳的物业,在这家物业入驻后,根本就不管小区怎么样,只会坐在办公室收钱,业主很不满意。
比如原先的物业会擦两次外墙,这个物业从开始的一年一次,到现在变成完全不管,停车也是光顾着收费,不管别人怎么停,业主出入经常会被乱停的小车给堵住,要是家里有什么东西坏了的话,物业上门维修收费都是走心的,起步就是100元,还不愿提供收费的票据,楼道的灯之类的设施坏了后,物业也是拖上10天半个月才会来。
在2016年10月份该小区的业主成立了业委会,本意是想要督促物业更改服务态度,但是物业依然还是和以前一样,业委会就决定要更换物业公司了,在2017年10月21号正式通过了业主的投票,东直门街道办和居委会都已经签字了,物业应该在同年11月11日撤离的,但是物业非但不撤离,还去要找业主收取物业费。
业主都知道物业更换了,肯定是不会缴纳物业费的,没想到物业反以此为由把业主告上法院,要求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,法院判决结果也是业主无需缴纳物业费,但是物业却不认可法院的判决,反而一直赖在小区内不搬走,按照规定来说,旧物业不撤离,新物业是不能入驻的,业主无奈也只能接着缴纳物业费。
在这段时间里,业委会也多次找物业协商撤离问题,但是物业就是不走,到了2018年8月份事情又发生了转折,街道办以程序有瑕疵,有部分业主没到场为由,把业委会通过的更换物业给撤销了,这下物业更加有理由赖着不走了,在今年1月份,业委会就把街道办告上了东城区法院。
当时法院告上业委会的审讯期是6个月,本来在7月6号就该开庭判决了,但是到了6月28号,法院打来了电话通知,称这个案子很特殊,已经报到北京高院那边去了,几经波折也没把物业给更换掉,业委会的人也只能找来媒体曝光这个事情了,希望记者能从中协调下,让物业按照要求撤离小区,近日记者也来到了该小区采访。
对于撤销更换物业的提议,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是这么解释的:业委会在更换物业时,并没有把全部项目公示,一部分业主也没有投票,也就是说这些业主被人给代表了,他们在前期并没有发现这情况,才签字认可了更换物业的提议,在去年有业主过来反应后,经过讨论才决定撤销业委会的提议。
而物业对于赖着不走也有自己的看法,他们只是接到了业委会的通知,而街道办,居委会等等政府部门,对于业委会更换物业和法院判决都不认可,所以他们是有理由接着帮业主管理小区,然而业委会也有自己的说法,他们在更换物业的程序并没有问题,一切的明细都写在了招标公告上面。
目前物业还是咬定没有合法程序,他们是不会撤离的。
最后小编想说:以往能成功更换物业的小区,基本上都是一些老旧小区,估计里面也没多少利益了,物业才会甘心撤离,而文中的这个小区应该收益很不错,物业才会这么赖着不走,但是既然都在里面赚了不少钱了,物业也该提高一下自家的服务水平了,管理得这么差还不改,终归到底还是更换物业很难成功,大家对此怎么看?
潍坊物业公司|潍坊保洁公司|潍坊万和物业协助编制